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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莱芜市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8-06-26  浏览次数:   字号:[ ]

6月21日至22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侨外委员会主任委员梁波带领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就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委书记、市长梅建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孟令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杰、魏凯忠,副市长郑德庆参加有关活动,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慕平,党组成员、调研员吴爱军陪同。

在莱期间,执法检查组先后到莱钢金鼎雪野湖假日酒店、山东东岳汶河氟材料有限公司、莱钢集团莱芜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兴宇华府项目现场、莱芜长运集团有限公司、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莱芜天元气体厂等地进行实地查看,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的情况汇报。省直有关部门及检查组随行专家就相关情况进行了点评并提出意见建议。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强调,要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齐抓共管,强力推进,构建安全监管大格局。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持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要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问责机制,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安全生产格局。

梅建华表示,我市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认识和把握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要实行清单管理,狠抓问题整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坚持举一反三,扎实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努力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要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工作运行体系,监管体系和保障体系,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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